突泉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政务服务各类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突泉县公安局 时间:2024-04-03 10:47:32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办事地点: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安户籍窗口(户籍及出入境业务)

联系电话:0482-5162081

监督投诉电话:110

1、分户、立户、并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户口簿;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原或与开发商签订的网签合同或纳税发票;夫妻间并户需提供结婚证、未满18周岁无自主生活能力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亲、需赡养的父母亲投靠子女的需提供原始户籍常表或户口簿。

办理条件:本县常住户口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2、补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户口簿及原始户籍常表

通过村(居)委会、派出所调查核实,查询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含原始机打或手写户口登记簿或1988年前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无异议的,经村(居)委会说明,由派出所核对人像、出生后经常居住地轨迹无疑似后,经旗公安局再审,报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审核通过后可补录;新生儿出生超过2周岁未落户的,凭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即时在派出所审批落户。3岁以下无出生证的,按公安、计生、卫生部门联合发文规定需补充亲子鉴定材料;如父母无结婚证的,到公证处确定抚养权归属后,由派出所审批落户。

办理条件:本县常住无户籍人员

承诺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后一个月内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3、迁出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户口簿

  1.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注销户口:本人《居民户口簿》、加盖有学校公章(或印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字样的《录取通知书》。 2、入伍注销户口:应征服役的《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3、户口迁出:准予迁入证明、本人《居民户口簿》。4、签订劳动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户籍迁出除提供三方劳资协议外,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办理条件:本县常住户口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4、主项变更(姓名变更、性别变更、民族成分变更、出生日期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

1、由本人、父母(包括离异父母)、收养人、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学校、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原始登记底册)、违反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计划生育征收抚养费收据)。

4、户口簿身份证、户籍原始底薄等原始凭据。

5、国家指定医院为其成功实施变性手术等相关证明办理。

6、对于民族的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首页】@加强对恢复、更改民族成份工作管理的通知》(内民委发[2006]11号)要求,在自治区民委正式批准之后方可授权更改。

办理条件:本县常住户口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5、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户口簿

租赁房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流动人口信息表、社区居住情况介绍信;夫妻投靠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的需提供原始户口本(或出生证、原始户籍常表);聘用的需提供聘用劳资合同或调令;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大专毕业生毕业落户的需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迁移证》;购房的需提供网签合同或同等效力的产权证或缴纳地税的发票。

办理条件:凡在阿荣旗辖区内有合法稳定职业含合法稳定收入并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在派出所流动人口系统录入后,时限达到一年及一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办理条件:中国常住户口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死亡登记、注销(法院宣判死亡、自然死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公民自然死亡的需提供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死亡证明;公民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公民在迁移过程中死亡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

办理条件:本县常住户口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7、居住证(暂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换领或补领、居住证签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报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劳动合同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单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租赁的须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及租赁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社区居住情况证明、派出所流动人口系统录入信息的截图一份原件。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市县居民并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满6个月,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8、临时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户口簿

办理条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受理中的急需身份证的居民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0元/证。

公治[2003]148号、计价格[1995]873号。

9、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户口簿

办理条件:中国常住户口

承诺时限:25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首次及换领:20元/证,补领:40元/证,公治[2003]148号、计价格[1995]873号。

10、宾馆业特行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

申报材料:法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内部结构图

办理条件:本期企业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11、内地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

申办材料: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若是省外常住居民,需要与其户籍地进行人员核查,收到核查回复函后才能继续办理。

办理条件:全国常住户口居民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省外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证件:60/张 ;签注:一次有效 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发改价格[2019]1931号签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2、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

申办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若是省外常住居民,需要与其户籍地进行人员核查,收到核查回复函后才能继续办理。

办理条件:全国常住户口居民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省外,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证件:60/张 ;签注:一次有效 15元/件;二次有效 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  80元/件。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160元/件;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240元/件。

发改价格[2019]914号     签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申办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若是省外常住居民,需要与其户籍地进行人员核查,收到核查回复函后才能继续办理。

办理条件:全国常住户口居民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省外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证件:120/本,加注:20/项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加注:计价格[2000]293号

14、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结婚证

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15、收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

申办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原件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

办理条件:公民收养未成年人,被收养人尚未取得合法身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申报户口登记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16、死亡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办材料:

1、村(居)委会申报的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

2、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国(境)外死亡的,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翻译件公证书,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文件;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死亡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文件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

办理条件: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需要注销户口人员,由户主、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申报注销户口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17、服现役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办材料:

1、入伍通知书

2、服役人员身份证

办理条件:被批准服现役需要注销户口人员,本人、父母或者户主申报注销户口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18、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换、补领)

法律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申领发放办法》

申办材料:

1、市县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护照或旅行证等

3、个人身份证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市县居民并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满6个月,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设为最新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内蒙古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突泉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技术维护联系电话:0482-5188060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240002 蒙ICP备17000847号-1 蒙公网安备 15222402007001号

Copyright 2015 www.t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82-5188060 举报邮箱:tqxdsjfzglj@163.com